經過了數天的思緒堵塞,終於在早晨閒暇的一瞬間,方才釐清上周五拜訪裡山塾與稻鴨庄,與現在工作之間的關連。

我思索到的是,「意願」、「行動」真的是非常重要的兩個要素,原本很僵化的欲將社區復健與社區工作兩者掛勾,後來翻閱社區發展季刊幾篇文章後,發現在群眾意識的凝聚上,對於社區復健中心來說並不是最重要的,那也不是光憑社區復健中心便可達到的。

是以,焦點便轉回到同心圓的主體功能上;與裡山塾與稻鴨庄一樣,同心圓並不直接訴求與鄰里社區的結盟合作,尤其是在未長期觀察並確認社區民眾的理念是否契合的狀況下。

再進一步去探究,何以將「關注同心圓的服務方向是否始終如一」擺在所有事情的首位,乃是因為這樣才能針對主要服務群體(精神障礙學員)提供適切適時的關懷與服務,不至於削弱人力、資源的分配運用。

至於,「意願」與「行動」真的非常關鍵,意願就像是鑰匙、行動則是一扇門,沒有意願就沒法開啟行動,所以同心圓會不斷強調學員個體的獨立思考和自我決定的能力必須先被建構,才能去「使能」、去產生「意願」、進而在陪伴下去轉變、改變現況。

再回到裡山塾與稻鴨庄來看,前者比較晚成立、有相當資源支持,後者較早成立、一點一滴辛苦走出自己的路,兩者都朝自身的目標努力邁進;他們之所以獨特、堅持,因為他們知道改變必須從自身開始,成果才會如他們所勾勒的想望,反之,沒有行動就什麼都不會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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