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了一早的會
發現大家都很投入於抽籤和投票的過程
才知道原來我們同心圓的民主教育是這麼地成功

可惜最後時間不夠
有件更重要的事
蟹老闆來不及好好地跟大家討論
究竟是什麼事呢??

在一個民主的地方
每個人都擁有充分的自由作自己喜歡做的事
但是所謂的"自由"
並不包括侵犯他人的權益在內
因此
我們有在中心裡恣意行走的"自由"
卻沒有硬闖進有人在使用的空間的"權力"
我們有在中心裡和別人交朋友的"自由"
卻沒有隨便動手動腳碰觸他人身體的"權力"

自由的真義
是奠基於互相尊重的前提之上的
不懂得尊重他人的自由
那叫做放肆
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
同樣也不會得到他人的尊重

在公共的空間中
每個人的所作所為都需要對在場的其他人負責
尤其在性別意識抬頭的今天
光是"看"這個動作
都可能構成性騷擾的罪名的喔!(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ArtID/57265/IssueID/20091103)
如果不想去警察局和條子大人泡茶的話
平常還是多留意一下自己的言行舉止吧!
當你看到有人做出不合適的舉動時
也請大義凜然地出聲制止他
保護自己免於被騷擾的權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同心圓的部落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