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與蟹老闆在早上接連訪視關了三位個案,這些家庭的面貌並未造成我太多內心衝擊,
而是在討論生活重建方案執行時,因著一些關聯,有了一些省思。

在評估個體與家庭總體功能、優弱勢、乃至於擬訂服務計畫一連串過程裡,受過去經驗直覺

的引導,每位個體的弱勢(無論內外在)會交織形成個體的困境、障礙或需求,因此,以資源
連結、教育宣導、陪同辦理等方式一一提供服務、試圖滿足需求便是再具體的環節也不過了
;但今日對於個體、家庭的真正障礙的解讀,以及說為何對服務提供會感受到無力、茫然,
也許,
代表著服務提供者、接受服務者兩端因著各自內在障礙未除的一種反映。


受服務者因為自己的過去經驗、主觀想法、身體變化等有一定程度的內在/後台運作模式,
其運作如未能因應外在環境、社會角色、互動關係等以不一樣的方式去轉換、調適,也就會

會形成關係合作上、服務使用上、觀念接收上的障礙,導致內在趨力因著障礙磨損而無法有
效輸出,也就是未能了解接受事情的真實狀況進而產生意願去接受服務、乃至於改變。

而服務提供者也有其障礙需要去自我檢視:對於自身長期以來所習慣的觀念、工作方法,還
有自身的價值判斷,又何嘗沒有障礙?誤以為將排除障礙設定為服務接受者真正的需求、忽
略服務接受者內在意願和個人慾望的影響,都有可能是造成服務提供不順暢、關係未能進一
步開展、彼此無力感的來源。


總之,在工作過程中,除了評估服務接受者的內外在障礙、優弱勢之餘,服務提供者檢整自
己的障礙,
絕對是有其必要的;唯有如此,才能讓服務提供者了解服務接受者真正的想望和
需求,那些是工作者可以出力、哪些則需要服務接受者自身的主動轉變才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同心圓的部落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