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台北捷運站發生駭人聽聞的隨機砍人事件,新聞報導第一時間說他沒有精神疾病的就醫紀錄,今天警政署副署長卻公開說研判該生可能有精神疾病。

 

到底什麼是精神疾病?

有看過精神科醫生的才是精神疾病嗎?

行為反常,例如會在路邊隨便尿尿的也是精神疾病嗎?

或者衝進立法院占據立法院,好幾天不洗澡有可能也是神經病!

:超乎常理亂砍人的就很有可能是精神疾病?(到底依據什麼?)

那不砍人,每天躲在家不出門的也是精神疾病嗎?

每天宅在家裡打電動,不想出去賺錢,不想面對社會,也是精神疾病嗎?

 

當我們說:這個人有精神疾病或沒有精神疾病到底是什麼意思?

這樣的說,背後是什麼樣的思維?

跟說這個人有糖尿病或沒有糖尿病有沒有什麼不一樣?

 

語言像是雙面刃,它給出了一個意涵,卻可能掩蓋了更多尚未清晰的背景。

 

當我們說這個人有精神疾病,就是給出了一個標籤,標籤的作用是指明了一個焦點,卻模糊了更多的實況。

 

一個人的個性如何?想法如何?喜歡什麼或不喜歡什麼?有什麼夢想或有什麼挫折?不去認識接近一個人,怎麼可能知道?

 

於是我們說:這個人有精神疾病,精神異常,和一般人不太一樣,那一般人又是什麼樣?

 

說這個人有精神疾病,於是我們開始放大他和我們的不一樣,這我們指的是誰?是你自己,有包括我嗎?我並沒有同意要成為你說的那個我們啊。

 

這我們和你們不都是人生父母養,兩個眼睛四條腿,活在台灣,說國語或台語,那我們和你們差在哪裡?

 

說這個人有精神疾病的唯一好處是,可以逼他去看精神科醫生,或者就這樣把他關進去精神病院裡,因為有病就要看醫生啊!!至於醫生會醫好他嗎?

 

會嗎?

 

就算不會,至少可以逼他吃藥,吃藥可以讓他變得乖乖的(或笨笨的),從此不去做別人無法接受的事,如果的真沒法乖乖的,就把他關在醫院一輩子,然後用更重的藥讓他昏沉沉。

 

說這個人有精神疾病的最大壞處是,我們從此帶著有色眼鏡看他,覺得他一定哪裡有問題,就此和他保持距離,把他交給醫生、心理師或社工等專業人員就好,每個人都不要理他,從此精神病人就被排斥在社會邊緣,難怪這麼多人就算不舒服也不想去看精神科。

 

同心圓並不反對看精神科,也不反對吃藥,但我們反對用這是精神疾病來看一個人,一個人就是一個人的全部整合,你必須看進去那複雜的整合裡,才有辦法真正認識一個人,太快下精神疾病的標籤,反而失去了更清楚認識真相的可能,往往一個人無法復元,常就是因為看不清楚真相(包括自己和周遭的人都沒看清楚),而不是因為精神疾病所造成,精神疾病的確會造成身體生理的困擾與阻礙,然而阻礙復元以及讓疾病繼續嚴重下去,往往是看不清楚真相所造成的。

 

所以不要隨便說這個人有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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