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最近與行銷公司正在籌拍10分鐘的宣導短片,
為的正是協助市政府宣導「去汙名化」;
我們以阿菊(化名)的身世與參與復健的過程為腳本,
試圖在短短數分鐘內,讓人思考對精神障礙的刻版印象、觀看彼此生活有任何不同、
生活中的我們對於周遭的他人會抱持著何種預設的念頭‧‧‧
從原本有些塑造、想像、預設定橋段的腳本,
返璞歸真,回歸到阿菊的家人如何看待相互照顧、同生共死的可能性和決定。
只有精神障礙的人擁有生理上的侷限?
失智症患者、中風患者、自閉症朋友等也極有可能遭遇相同的處境:
失去順暢的言語功能,無法生活自理,對原有的生活、環境失去認知能力,
未能表現適切的情感反應‧‧‧。
如果身為人都無法完全避免這些狀態、情境的發生,那麼,
為何我們依賴社會常模如習俗、專業判斷等就能給出「正常/不正常」,
「功能障礙/功能良好」等評斷?
為何我們牢記著身心障礙者種種的偏差、缺陷、行為風險,
卻能忽略、忘記貪污或危害社會善良風俗的奸商貪官的一切,
事後多半僅給予道德上的批判?
多半時候可以觀看到的是,很不幸地,這些「汙名化」的標籤,
竟然是來自於我們自身、周遭的人們給出的;
而且,有這樣的念頭、態度,卻又打著「去汙名化」的旗幟,
說要維護諸多被判定為「身心障礙者」的人權、權益,
舉辦了宣導講座、大型活動、印製諸多文宣,
直到現在,仍流於這樣的形式、循環,
仍不時可見汙名化、社會排擠的現象產生。
猶記得在網路商業週刊看到一篇文章:
『「你不愛惜玩具,就送給別的小朋友玩吧」為什麼父母對孩子說這句話很糟糕?』,
裡面提及了,『成人一定要把關注從「我告訴了你什麼」轉移到「孩子接受到了什麼」』,
才能真正關注教育、翻轉教育;
也就是說,我們再怎麼在宣導、倡導上面下功夫,那也僅只是在觀念、政策宣達教化,
對於任何人狀態、處境、經驗等部分的觀看、包容、接納乃至於真正行為表現,
如放棄刻版印象提及「精神障礙者會傷人、自傷、不受控制」,
出自於身為一個人的念頭去關懷、協助、肯定他們,
卻是讓每個身邊的人接收到「尊重」、「同理」、「關懷」的關鍵。
社會過度在強調效益極大化、成果迅速產生的步調下,
讓我們忘了耐心等待、陪伴、觀看是何等重要卻基本的一件事;
生活在社區之中,生活在一個互相關懷、陪伴的環境中,
我們才能夠理解阿菊的需求有多麼單純,單純到我們不可置信,
我們才能夠反思那些汙名是如何加諸在阿菊身上乃至於其家庭,
然後深切同理身為阿菊我們又會如何回應環境的他人的態度與反應。
當我們無法放下比較、持續強調能力的時候,
是無法回到以一個「人」看到人性、看到需求的環境中,
那麼汙名勢必仍會存在,不是來自歷史脈絡,
而是存在於我們的態度、觀念、習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