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有位學員的狀態一直起起伏伏
在家裡常與家人發生衝突
參加中心的活動也常忘東忘西
工作能力也往下掉
上次曾經因為她透露威脅生命的言語
大夥趕忙到他家還叫警消人員與公衛護士關切
但是並沒有住院
此後過沒多久她便說有重要的事要辦
就暫時無法來同心圓了
接連幾天我們仍與他與他的家人保持聯絡
瞭解這幾天他的狀態仍不太好
也與社區的機關發生一些衝突
半夜常四處遊走
他的家人希望協助他就醫
希望他持續來同心圓
都被他拒絕了
直到今天上午鬧完鄉公所後
他決定要暫住舅舅家
原本他的家人希望能夠送他住院
但他決定要開始服藥
也決定要來同心圓
於是中午我們便把他給接回來
哪知!他就整個人呈現半昏迷的狀態
來到中心卻怎麼也叫不醒
跟家屬聯絡後決定要送醫院
感謝榮總的社工也盡可能提供協助
所以很順利的進了病房
但是工作人員之間卻開始有些難過與困擾
我們是不是應該等他至少規則服藥後再來觀察看看?
我們是不是要這麼直接的把他送進病房?
這樣真的對他是最好的嗎?
有沒有其他的辦法?
我們彼此都是相識近一年的時間了
也有著伙伴關係的情感
那代表我們有幫他進行決定的權力嗎?
這會不會是一種框架
還是我們在逃避責任呢?!
還是我們在避免當壞人的角色呢?!
這些疑惑其實都留待大家深思了
畢竟我們重視的是「身為一個人的價值與尊嚴」
到底該如何呼應對於理念堅持
這是我們需要在過去與未來的行動中不斷被檢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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