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希望社會能夠接納和接受精神障礙者
並且使用各樣的行動來進行去汙名化及去標籤化
但在這之前並須先作標籤化和汙名才可以進行上述的動作
這些特別的區分是社會生活長期建構起來的機制
需要花時間來進行除名的動作
社會面可以透過教育制度來化解對精神障礙者的歧見

相對社會大眾
精神障礙者家屬本身是最需要認知去汙名化和去標籤化的一群
家屬也是最有力推動該行動的群體
但家屬常因社會文化的因素無形中助長了歧見
透過社會論述的加強
讓精神障礙者本身失去原本該有的連結與支持

當社會大眾在進行接納精神障礙者的同時
其家屬需要更多勇氣來承認和接納與他們朝夕相處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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