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許多人會問
昨天有必要為了一包奶茶,不過一二十元
找了二位證人、一位工作人員、一位受害人、一位現行犯
大費周章的到派出所做筆錄
甚至把這位學員給結案

下午大家針對這個議題來做討論
每一個人都以為擁有身心障礙手冊
犯了罪都會沒事!
但是
這其實是對身心障礙者的一種污名化也是一種偏見
身心障礙者在意識狀態清楚的情形下所做的行為
沒有理由不需要負起責任
這是每一個身為「人」應有的「權利」、「保障」、「責任」
昨天的情形在一個非常有意思的狀況下發生
一個聰明人以為在場的其他人都傻傻的
於是開了其中某一個人的袋子拿了一包奶茶
當場被他認為傻傻的人給指認檢舉
誰聰明?!誰傻傻?!
每個人都以被偷物品的價值來衡量罪刑
但是
偷十元和偷十萬就行為的本質上而言都是偷阿!
行為本身就是不正當的

此外
我們也會從行為者的動機來探討
有的人只是習慣偷、有的人是因為飢寒交迫
但是有時候動機再良善也不意味著我們就可以做不正當的行為阿!
像是劫富濟貧!?誰可以搶劫!?
誰可以有權力使別人的身家性命感到威脅?!

我們發現任何人都沒有這個權力!

另一方面
行為者所處的情境也是必須要考慮的重要因素
所以當有些伙伴處在知覺混亂狀態為了要保護自己而衍生的行為
和因為人格特質對他人的敵意行為其實是有所差別的
我們並不能說
因為他有病!
所以他不用負責!
不好意思!當下他是清楚的!他知道他在做什麼!
他能夠分辨在什麼適當的時機!適當的地點!來產生行為!那麼他就應該要承擔責任!
很多人會說:喔!那時候!我有幻聽哪!
但我們更發現,更多人會說,大多數的人並不會直接依據幻聽的指示採取行動
自己還是會去判斷這訊息以及行為到底適不適合?!適不適當?!
所以,除非我們判斷處在生命生存面臨威脅的前提下
都不意味著我們有權力可以採取不正確的行為
 
所以
最近一樣因為偷竊而結案的二位學員
雖然都是累犯
所偷的價值和物品都不同
但是因為所處的情境以及動機不同
讓同心圓的工作人員分別有了不一樣的處置
或許在其他人的眼中看來結果是一樣的
都是結案了!說那麼多要做什麼!
但事實上是不一樣的!
一位是反覆的癲癇
每發作一次
他便像被洗腦過一樣,需要重新教導一次!
另一位
卻是,在腦傷中逐漸復元,甚至能夠清楚的分辨知覺自己跟其他人的狀態
我們和他的家人嘗試過用不同的方式
讓他可以改善親子之間的關係
但是接二連三行車記錄器拍攝到的亂開路邊停車的車門
拿取裡面的東西
和中心發生的事件
或許只是一包煙、一包茶、一包檳榔、一包咖啡
在別人眼中幾十塊錢的東西
但是這難道不是一個習慣嗎?
我們看見了這樣的行為反覆的出現!
不斷的提醒!告知!切結!但是還是發生了!
那麼身為成年人的他,就應當得承擔起該承擔的責任!

結案了
對同心圓而言並不意味著是結束!
我們今天特地拜訪了學員的家人
希望能夠給予家人後續的協助與參與機會
一個人不願意鬆開他的結,並不意味著其他人沒有權力或機會鬆動這個結

而反覆癲癇發作被洗腦的學員

當我們外展服務的社工到位後
他便會成為我們優先協助的對象
只是我們需要討論出更適合貼近他的服務方式!同時也改善他的癲癇情形!

在同心圓的伙伴們
這都是你們看不到的
我們也誠摯的邀請各位
讓每一個人承擔起該承擔的責任
活得像個「人」
同時
也包容接納已經承擔過代價的人重新開始
因為每個人都有可能會犯錯!
每個人都可能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但不需要付出雙倍、十倍、千倍的代價
這對每一個人都不公平
而我們所要追求的是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
我們需要的是一個真正尊重人、平等、包容、接納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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